在家庭装修过程中,与装饰材料有关的纠纷非常之多。总结其原因,无外乎人们常说的“施工方的以次充好”,以及“业主的材料供应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”。所以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一定要做材料验收。
(1)月通知施工方材料验收的时间
验收最好是安排在材料进场时立即进行,约定验收时问非常必要。以免出现材料进场时,没有时间约定,对材料进行验收。影响施工进度。
(2)材料验收时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员必须到场
无论是家装行业内的人士还是消费者,似乎对合同都没有上升到法律角度的那种意识。但是,家装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书,如果不认真对待就有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以材料验收为例:在家装合同的有关章节中,建议,材料验收应该明确验收人。但是。在实际操作中,合同的甲乙双方往往对合同中规定好的材料验收人没有认真对待。也许验收时规定的验收人不到场〔验收人员又没有合同约定的验收人授权),也许验收人到场但没有负起验收的贵任。严格意义上讲,这样做郝存在法律上的漏洞。
(3)验收程序必须严格
验收人对合同中规定的每一个材料约定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,如材料质量,材料规格,材料数量。
(4)引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
如果检查结果材料合格,验收人就应该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。这样做才是一个较完整的过程。
对于材料的进场验收应当检查进场的每一批材料,以防买真用假、材料掉包等事情的发生。业主验收材料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走,严把材料验收关。